第40章·诬告案_清平乐:从刘娥驾崩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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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·诬告案

  接下来就是等消息,不过也不是干等,内阁每处理好一本奏札都会第一时间差小黄门送来。

  赵祯看过之后,凡是三人同时签署的黄票,他都一律画可,送去六部司谏。

  若是只有两人签署了姓名,那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比如涉及人事变动的奏札黄票,没有吕夷简的签署,只有张耆和李谘的签署,那就不合规,要打回。

  但某些奏札黄票若是只有吕夷简的签署,另外两个都没签署,那也不行。比如涉及财经的官职任免,必须要由吕夷简和李谘的联合签署。涉及军事的官职任免,必须由吕夷简和张耆联合签署。

  主打一個少数服从多数,而最终批准权在赵祯。

  内阁的存在会倒逼皇帝集权,阁臣们会自己想办法,将一切机构的独立执政权慢慢剥离,让它们全部变成内阁之令的执行者。

  内阁设立之初就已经定下规矩,它就是皇帝的笔杆子,它所发出的每一道命令都带有一个根本性质:皇命。

  无论是‘三司使、枢密使、执政宰相’,他们在各自的部门都具备一定程度的独立自主权,但这仍属于‘臣权’的范畴,因为无论他们下达何种命令,最终都大不过‘诏命’。

  但内阁辅臣没有独立自主权,因为他们所做的事,已经进入到‘代帝批答’的环节,这是除了皇帝外,没有任何臣子胆敢觊觎的权力,这已经进入了‘皇权’范畴,离完整的诏命只差‘批红’和‘加玺’两步。

  甚至都不用皇帝自己担心,只要内阁辅臣敢流露出一丝‘僭越’的意思,都会被底下的臣僚口诛笔伐,活活咬死。

  而内阁若想压住这些臣僚,就只能牢牢维持住皇帝这面大旗,让自己的意志可以长久的托庇在皇帝的旗下。

  上午打回去了几本奏札黄票后,内阁那边似乎已经摸清了赵祯的批准规则,后面送过来的奏札黄票没有一本是少于两人签署的。

  且凡是贴在奏札上的黄票,都是能说简单就简单,能说直白就直白,生怕官家会错了意不予批准。

  赵祯也乐得悠闲,把阁臣拟定的批复之语当做了开拓视野的小读物。

  仅仅一个上午的时间,各地送来需要圣裁的奏札便处理了二十几份。

  赵祯伸了伸腰,喃喃自语道:“往日里下达的诏书,到了各部门或各地后,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掣肘,一般都要拉扯上好几轮才能施行,也不知如今有了内阁,这个局面会不会改变?”

  朝廷存在的意义就是平衡社会各阶层的矛盾,因此每一道诏令都要深思熟虑后才能颁行。

  只是在蛋糕没有做大之前,你多吃一口,我就少吃一口,因此凡是有利于底层的诏令就会很难施行,这是常态,也是施政者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。

  若是一道诏令发布后得到了很好的施行,各地官员的反对之声很小或干脆没有,那就要警惕,因为这里很有可能会出现两个问题:

  第一、诏令存在漏洞。比如‘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’被曲解执行成了‘青苗贷’;

  第二、诏令有利于肉食者。比如‘庆历新政中的均职田’被扩大执行成了‘圈民田’,凡是百姓手中的良田,统统圈进职田范畴,成为官员兼并土地的借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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